农业银行个人借款合同农业银行个人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NO
□□□□□□□□□□□□□□□□□ 借款人(全称): 贷款人(全称):中国农业银行 担保人(全称):(1) (2) (3)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各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借款合同
第一条 借款1、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2、借款用途:
3、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实际借款期限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
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借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 (上/下)浮 %,执行年利率 %
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执行本合同利率直至借款到期日;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基准利率调整后的次年 1 月 1 日起, 贷款人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浮动幅度确定新的借款执行利率,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
第二条 下列条件未满足的,贷款人有权不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1)借款人、担保人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单据并办妥相关手续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抵押、质押担保的,有关登记及/或保险等法律手续已按贷款人要求办妥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3)借款人、担保人未出现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第三条 划款方式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结算账户,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卡号 ,本合同约定采纳以下第 种方式划款:1、贷款人根据本合同约定将借款金额划入借款人上述结算账户内
2、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将全部借款划入借款人上述结算账户后,再将全部借款划入户名为 的账户内(开户行 ;账号 )
3、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将全部借款直接划入户名为 的账户内(开户行 ;账号 )
第四条 还款1、借款人与贷款人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还本付息:(1)实行利随本清方式还款,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