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耕地租赁协议 出租方: 杨绍楠农牧场 (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
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共赢有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耕地承包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租赁场地 乙方承包甲方农场位于 (具体场地及设施设备详见甲乙双方清单)
其中: A、承包场地:位于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耕地面积 4108 亩
(耕地面积以甲方承包合同为准) B、厂房设施:厂房机械设备等,以双方交接的验收单为准
(详见附件一)C、库存物资:(包括机械和房屋)由甲乙双方作价验收
租赁到期以验收单为准交接
如损坏、缺少的物资、机械,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损坏和缺少部分的物资价款(包括机械、房屋)
(详见附件二)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自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止
租赁期满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包经营权
第三条:租赁金A、发包方(新兴管委会)地租如有调整比原来增加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B、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亩,总数 元,租赁金支付方式为现金
每年在一月三十一日前乙方将租赁款项一次性交给甲方
(假如不按时交付租赁金视为弃权,甲方收回土地
)甲方收到乙方租金,甲方应向乙方出据收款收据
以甲方收到款项收据为准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1、按协议约定收缴租赁金,依法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乙方进行监督管理
2、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经营条件,负责协调上级管理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保证乙方合法的正常经营
3、承包期间,甲方不得与第三人以租赁或与第三人合伙等方式提供乙方同类服务
4、乙方在承租期间对外办理有关事宜必须甲方协助办理的,甲方需协助办理
5、甲方享受国家现行的粮食补贴政策,与乙方无关
6、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7、甲方向发包单位新兴管委会缴纳年地租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