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农村财会服务中心工作实施意见农村财会服务中心工作实施意见各村、机关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村组财务管理和监督,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意见》、市两办《关于创建农村集体财务法律规范化管理合格镇、村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决定组建农村财会服务中心,实行村组财务以镇代理
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组建张甸镇农村财会服务中心的指导思想是: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进展观为指导,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为目标,以维护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利益为出发点,在坚持村、组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改革农村财务管理体制,实行村组财务以镇代理
坚持制度管人、法律规范管事、科技管账,逐步实现农村会计队伍专业化、理财民主化、管理程序化、核算电算化、档案法律规范化的要求,从根本上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促进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和农村经济的进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村组集体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确保保值、增值; 2、坚持村级财务预决算制度,以收定支和量入为出,严格审核审批程序,逐步化解债权债务; 3、坚持镇、村双向监控管理,充分遵重民意,法律规范财务和集体资金管理,明确双方责、权、利; 4、坚持村组财务公开,实行民主理财和财务内部审计,接受群众监督
三、实施办法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1、建立服务中心
依托镇经管站,组建张甸镇农村财会服务中心,隶属于镇经管站
服务中心设主任 1 名(由经管站站长兼任)、总会计 1 名、总出纳 1 名、联区会计 7 名
联区会计从村总账会计人员中选聘,经考试、考核、测评后,党委、政府讨论确定,所聘人员与机关返聘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各村不再设总账会计,只设 1 名助理会计,助理会计原则上由村在职干部兼任
未被聘用的原有财务人员,在村兼职助理会计或由村分配其它工作,工资酬劳由村考核发放,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