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分包单位质量管理协议总包方: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包方: 为保证承包的 尚斓苑 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地方、行业法律规范规定、设计图纸及建设单位所要求的质量标准,确保向建设单位交出合格产品、满意工程。明确总、分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协议。协议具体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1、本工程质量目标:天津市建筑“海河杯”。2、分包单位必须设技术质量负责人,并设置满足工程需要和满足总包单位要求的技术员与质量员,技术负责人、技术员与质量员必须持有效职称证和上岗证,并将相关证件复印件在工程施工前上报总包单位;否则不得开工。3、分包单位所有施工材料进场后必须向总包方报验并在天津市建委备案;须通过监理单位验收,并按要求附材料合格的证明资料、进场检验报告,未报验或验收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到工程上;分包单位使用不合格材料,每发现一次,视其对工程质量影响程度,对分包方处罚 5000—20000 元。4、分包单位进场后必须向总包方上报分包项目企业资质(含安全生产许可证)、专业分包合同(复印件)、专项施工方案(纸板和电子版)以及项目安全部门要求的人员花名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现场管理人员上岗证书、通讯录等资料。5、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法律规范和天津市地方、建设行业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规程、法律规范的质量要求,施工质量同时要达到建设单位及总包单位的技术质量要求;6、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总包的技术质量管理,按时参加总包方组织的质量联检和技术质量专题会,每次缺席罚款 300 元;7、分包单位施工中出现技术质量问题,经总包方指出不见整改或下发书面整改后仍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总包单位有权对分包单位进行技术质量罚款 ,罚款金额视质量问题严重程度或整改态度定为 500~1000 元,若多次整改仍不合格的,将对每项不合格处处以 1000~3000 元罚款;在天津市建委、南开区建委、南开区质监站、中建股份总公司、中建二局、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建设单位对尚斓苑工程 进行检查过程中若发现分包单位施工质量问题对总包方给予罚款的,总包方有权对分包方进行罚款金额双倍的罚款;罚款金额从技术质量保证金中扣除,技术质量处罚由总包单位向分包单位出具书面技术质量罚款单。如接受罚款人拒不签字,总包单位项目质量总监及分管领导签字同样生效。8、分包方必须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