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用干部工作意见近年来,我们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精神,把《条例》作为规范干部工作的依据和尺度,按照《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初步形成了依靠机制选人、用人、管人的新局面,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一、深化认识,健全干部选用工作制度《条例》是我们党几十年来选任、管理干部的经验总结,是干部工作的党规党法
抓好对《条例》的学习、贯彻、执行,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突出“三抓”
一抓学习宣传
我们把学习《条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突出四个层次的学习,针对不同的层次,采用不同的方式,提出不同的要求
一是区委领导带头学
区委把《条例》列为区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并进行《条例》知识考试
二是局级干部经常学
我们为局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分管党群工作的副书记购买、下发了《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文件选编》,供他们自学,并结合每年全区组工会议和局级干部培训班,联系当前形势和热点问题对《条例》进行有侧重的讲解,增强他们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的《条例》意识
三是组工干部系统学
每年举办组工干部培训班,把条例学习作为一项内容
去年在教育局组织了贯彻执行《条例》情况现场会,通过以会代训的方法,对组工干部进行专门业务辅导
今年又通过互查的方法,相互借鉴,取长补短
四是干部群众广泛学
组织观看中组部电教片《千秋伟业在用人》和巡回宣讲《条例》知识,使广大党员群众熟悉了解《条例》内容
对《条例》的学习和宣传,提高了领导干部贯彻《条例》的自觉性,增强了广大党员群众对干部工作的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
二抓制度建设
99年3月,我们结合实际制订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规定》
明确规定选任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酝酿协商、党委集体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六道程序
同时在各个环节建立了配套措施,相继下发或转发了《推行党政机关中层职位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