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商业特许经营合二、商业特许经营涉及的专业性较强、法律法律规范较多,为更好地维护合同双方的权益,双方签订本合同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全面、严密。为体现合同双方自愿的原则,本合同文本相关条款中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本合同文本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双方不作约定时,应作删除。三、本合同文本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根据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除非被特许人同意,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应当不少于 3 年。四、特许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系依法设立的企业;2.拥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权利;3.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下载后可任意编辑4.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 2 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 1 年。五、被特许人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进行活动,独立核算、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若签订本合同的被特许人为个人,该个人基于特许经营权的授予而设立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或其他组织作为运营主体经营加盟店,则在上述运营主体设立之日,该个人应通过书面形式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上述运营主体。六、本合同文本所称“注册商标”是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七、本合同文本所称“专利”是指经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的发明、有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八、本合同文本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有用性并经权利人实行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九、在正式签订本合同时,双方确认特许人已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及《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提前至少 30 日,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提供了符合上述法规、规章要求的信息和本合同文本。双方可在提供上述资料前先签订《保密协议》。十、被特许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特许经营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十一、双方可就甲方对其指定供应商供应产品的质量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