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大理文盛祥有限责任公司特许经营千锤佳艺专卖店(专柜)合同1 序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拥有品牌商标持有者授权的区域运营商)受品牌持有者委托授权乙方经销加盟事宜,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甲方和乙方合成“双方”,单独称为“一方”甲方是(拥有品牌商标持有者授权的区域运营商)拥有品牌持有者授权运营资格的法人主体(品牌名称详见附件三)。乙方是依法成立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主体或是能够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能独自承担责任的其他合法组织、实体、个体工商户。签订本合同前乙方必须出示企业执照(详见附二)同时确保其他合法性,并提供复印件作为本合同之附件。授权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大理文盛祥有限责任公司法定地址:云南大理州鹤庆县草海镇新华南邑村法定代表人:王灿松职务:总经理被授权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营业执照号:税务登记号:指定营业地址: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一条总 则1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场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由双方共同遵守。2 甲方授权乙方为特定区域______________的合法经销商,乙方为甲方代理的千锤佳艺品牌系列产品提供市场销售和配套服务。3 订立本合同旨在乙方加盟甲方推行的特许经营专卖店,甲方提供乙方的货品供应,指导销售定价和售后服务,以促进提高千锤佳艺产品的品牌形象及市场销售能力。4 订立本合同并不表示甲方任命乙方为甲方或其他有关企业的代理人或受雇人,乙方也不得依据本合同代表甲方或有关甲方的其他企业或以甲方名义行使权力或承接业务(包括批发业务)。5 乙方千锤佳艺专卖店获权使用“文盛祥·千锤佳艺银饰专卖店”为店名,并专门售卖甲方指定之商标货品。6 乙方确认“文盛祥·千锤佳艺专卖店”拥有其本身独特之形象特色,具体表现于门面装修、色彩组合、店铺间隔、职员制服等,均为乙方须遵守的制度之一部分。7 甲方受商标持有者委托有权授予符合其条件,并对银饰行业有浓厚兴趣,以及有经营零售银饰品的能力者设立“文盛祥·千锤佳艺银饰专卖店”,并利用“文盛祥·千锤佳艺银饰专卖店”之经营运作制度,专门销售甲方认可的货品(以下简称货品)和服务(以下简称服务)。8 乙方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实体,其与第三方的债权、债务于甲方无关。9 乙方只能通过建立零售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