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合同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工程名称: 甲 方: 乙 方: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 1202 甲 方: 住所地: 乙 方: 住所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乙方的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级等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发证时间: 。1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承包内容:图纸范围内的静压桩施工。3.1 甲方有权因业主调整工期及乙方在工期、质量、安全未达到要求时,调整乙方的承包范围,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并不得因工程内容和工程数量调整而可能导致的任何损失要求甲方赔偿。4 承包方式、承包单价及结算方式: 4.1 根据本合同承包范围和内容:① 液压静力压桩机压预制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管桩型号 PHC-A500(125),单价为 30 元/米(工作内容包括现场卸桩、桩位放线、准备压桩机具、移动压桩机就位、捆桩身、吊装就位、安卸桩帽、校正、压桩、接桩、截桩、破桩和风险因素等。);以上单价为完成所需工作内容综合单价(包括除管桩外所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规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技术费、周边关系协调费及各种损耗等一切费用。4.2 结算以乙方实际完成符合本合同质量约定等级的工程数量为基础,最终以甲方确认后的数额为准。4.3 综合单价除包含了完成承包内容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外,还包含了施工队伍调遣、机械设备进退场(含安拆)、承包人装备险及职工的(人身)事故险等为了本工程的顺利实施而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5 计量及支付下载后可任意编辑5.1 计量规则:以设计图纸,变更设计,现场签证为基础。最终以甲方审定的工程量为准。5.2 执行甲方验工计价程序及规定。每月 20 日由甲乙双方现场收方,确定乙方当月完成的工程数量,工程数量以甲方总工最后审定签认的当月实际完成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数量为准,数量完成截止时间为每月 20 日。5.3 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5.4 桩基工程完工后,甲方付款至已完工程量 80%工程款,余款在桩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桩基施工完毕,甲方应在二个月内验收完毕,业主未支付甲方工程款甲方不支付乙方工程款,乙方应继续垫资施工,不得停工)。5.6 甲方因资金紧张造成的延期支付,乙方同意甲方不承担延期支付的利息。6 工期 6.1 开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