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二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二) (一) 案件正在排期的; (二) 移送管辖的; (三) 正在移送或送达延误的; (四) 等待工伤复议或诉讼、评残结论的: (五) 启动鉴定程序,或委托其他部门调查取证的; (六) 当事人确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参加仲裁活动的: (七) 其他正当事由
当事人应向人民法院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已接受仲裁申请的凭证或《受理通知书》及尚未裁决的证明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劳动者申请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终结有关案件的仲裁
(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三条)第十六条 终局裁决的认定劳动者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追索劳动酬劳、工伤医疗费、每一项数额均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该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系指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数额
(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十七条 对仲裁申请事项同时包含终局裁决事项和非终局裁决事项的处理同一仲裁案件中,当事人仲申请事项同时包含终局裁决事项和非终局裁决事项的,该裁决不适用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关于终局裁决的规定
当事人双方不服仲裁裁 决的,均可依照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提起诉讼
(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十八条 对同时起诉与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处理劳动者一句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用人单位一句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中级人民法院应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裁定终结诉讼
基层人民法院在审理劳动者不服终局裁决的诉讼中,应对用人单位的抗辩一并审理
劳动者撤回起诉或因超过起诉期间被驳回起诉的,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撤回起诉或驳回起诉裁定书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