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条款的比较项目原规定新规定主要区别一、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1、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有权审查同意或者否决企业的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以及其它重要的规章制度
(《劳动法》第八十九条,《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五十二条)除重申原规定外,还增加了以下内容:1、实体方面: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包括劳动酬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劳动定额管理等)
2、程序方面: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上述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过以下程序:①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②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③在单位内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3、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1、新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完善劳动规章制度,并对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在制定、修改及实施过程中从程序上予以严格法律规范,核心是民主协商与劳资共议
分为两个步骤:1 经职代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2 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即在充分听取意见,经过民主程序后,由用人单位确定
也就是:“先民主,后集中”
这是不分所有制的,对全民所有制企业,按《全民所有制工业二、办理用工手续与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 2000 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
(《劳动法》第十六条、第十九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十条第(三)项)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建立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