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北京广播电视台办公区室内装饰工程 项目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委 托 人:北京人民广播电台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京建通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合同签订双方:委 托 人(甲方):北京人民广播电台招标代理机构(乙方):北京京建通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甲乙双方就 北京广播电视台办公区室内装饰工程 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信守
一、招标代理委托范围与招标方式甲方委托乙方完成北京广播电视台办公区室内装饰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
招标人为北京人民广播电台,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
二、工作内容1
编写本项目招标文件,报委托人审定 ; 2 编制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标底,报招标人审定;3 发投标邀请书;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4 发售招标文件; 5
组织勘察现场和标前预备会;6
接收投标文件;7
组织开标会;8
组织评标;9
发中标通知书;10
中标结果公告;11
协助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12
编写本项目招投标情况报告;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权利1
要求乙方在代理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办理本项目招标事宜;2
参加招标组织实施活动,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3
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本项目中标人;4
对乙方具体办理的招标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
(二)义务1
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招标所必需的相关文件、业务需求与技术要求、图纸等基础资料;2
协助乙方协调外部关系;3
协助乙方组织勘察现场和投标预备会;4
提供本项目开标、评标场地;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5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权利1
在受托代理范围内,具体组织实施发标、投标、开标、评标、发中标通知书等活动;2
向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3
依据本合同约定,向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