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商铺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签订日期: 年 月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出租方(甲方):法定代表人: 职务: 注册号: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通信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承租方(乙方):法定代表人: 职务:注册号: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通信地址):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甲方系租赁场地的合法出租人,乙方有能力承租租赁场地并开展相关的经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友好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租赁场地用于经营事宜达成协议内容如下:定义除非本合同有明确约定,本合同中以下用语含义如下:“本合同”指本租赁合同及其附件、修订、补充协议
“租赁物业”、“建筑物”系指位于 市 区 路 号的建筑物
该建筑物的详细位置见本合同附件 的总平面图
“租赁场地”系指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出租给乙方的建筑物的 部分,包括场地内的现有的以及根据双方约定由甲方继续添附的附属设备、附属设施,租赁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m2),见本合同附件 中所附租赁场地平面图,其中阴影区域标明的范围为乙方租赁场地区域
“租赁起始日”系指本合同约定的租期开始之日
“租赁终止日”系指本合同约定的租期到期之日,本合同提前终止的,根据本合同实际履行情况确定
“公共区域”系指建筑物中由双方指定为公用的入口、楼梯、走廊、电梯间、盥洗室和其它公共区域,包括但不限于附件 标明的公共区域部分
“附属设施”或“设施”系指使用租赁物业和商场业务经营所需的电话接口、自动扶梯、电梯、消防设施及其他设施
“租赁场地移交”系指在双方对租赁场地进行了联合验收并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确认租赁场地达到本合同附件 所约定的全部条件之后,由甲方向乙方移交租赁场地
“公用事业”系指由乙方使用并应承担费用的水、电、电话及网络通信等公用事业单位提供的服务
“年”系指公历年
“月”系指公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