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协议供货常见问题 1、如何辨别合同真伪
协议供货实行电子合同的管理方式,供货商申请签署的每一个合同在系统中都会生成“唯一的”电子合同及货物验收单编号,各单位的审计、财务人员可以登陆合同管理系统(http://61
118/index
asp)输入合同号或致电采购中心,核查合同的真实性
为利于审计检查,保证电子合同的真实性和唯一性,请各单位在执行采购时要求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单》
而协议供货合同上的水印,只是与采购中心其他类型的合同相区别的一种底纹,并不是辨别合同真伪的正确办法
2、我要购买的产品协议供货的范围内没有该怎么办
分两种情况:⑴.这种类别的产品并不实行协议供货:为了提高采购效率,采购中心公布了各单位小批量采购急需的常用办公设备品目清单,范围包括:计算机、显示器、PC 服务器(1路 CPU、2 路 CPU)、复印机、打印机(含桌面多功能一体机)、传真机、投影机、扫描仪、电话机、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和复印纸,一共十二类
假如各单位需要采购这十二类产品以外的且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国办发[2024]29 号)中的设备,比如 4路(含)以上的服务器,网络交换机、通用软件等,需要将具体的采购需求报采购中心(传真 83084964),由采购中心根据其他法定的形式(比如询价、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进行采购
另一种情况是,需要购买的产品属于执行协议供货的十二类产品,但是并不在推举的机型清单内,这说明您选择的机型性价比不够理想,或是设备生产厂家报价过高,而没有入围这一期的协议供货
根据文件规定,各单位选择执行协议供货的采购方式的,“均应在中标范围内进行采购,不得采购协议供货范围外的非中标产品
”假如中标推举产品确实无法满足工作需求的,各单位应致函给采购中心,写明具体原因,申请询价采购,若申请被批准,询价程序需要 5 个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