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危房改造施工监理合同甲方:乙方:为了推动开通镇危房改造工作,保证危房改造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甲方特聘请乙方担任危房改造工程监理,对所有危房改造户工程质量全程监督
特制定协议如下:一、甲方承担责任:(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企业名单和具体危房改造户名单
(二)负责帮助乙方和村、施工企业进行衔接
(三)甲方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二、乙方承担责任:(一)乙方严格根据《11 县农村危房改造建设标准》【1 建字(2024)8 号】文件执行,不得降低监理标准
(二)乙方对施工企业从进料开始直到建设工程竣工严把质量关,房屋建设的每一个环节进行严格监督,对未根据标准施工的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视情况收取罚款,开具罚款收据,将收据、罚款资金和整改通知书一并上报到镇政府,如下发通知书三天后仍未改正,取消该企业施工资格
(三)乙方必须保证国家、省、市、县验收检查通过,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
监理方在责任期内假如失职造成相关经济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对甲方进行赔偿
(四)乙方不得转让监理业务
不得承包工程,不得经营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建筑机械、设备
(五)乙方与施工企业串通,为施工企业谋取非法利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施工企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六)乙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监理工作职业法律规范,公正、及时地处理监理事务,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工程监理费用 元
到 10 月末工程结束统一结算,预留 2000 元监理保证金,待省、市、县验收全部合格后予以返还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年 月 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乙方: 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
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