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厂房出租协议书出租方:龙湾区永中街道横浃村村民 (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温州市龙湾箱版纸厂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自愿将自己建造的房屋(长 20 米,宽 2
共 54 平方米不包括甲方房屋的墙
)提供给乙方生产经营使用
现为了以后双方之间不产生矛盾,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具体达成一致协议:一
双方议定确认上述的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一切归属于甲方所有
甲方同意上述房屋与土地使用权内租给乙方使用
租赁时间为 10 年,即从 2024 年 月 日起至 2024 年 月 日止
因考虑到此房屋有部分为乙方出资兴建,双方故约定年租金给予乙方优惠条件为每年净拿 元
一切房屋租赁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自行负担
租金在每年的 1 月 10 日前以上祖方式支付
剩余优惠条件作为甲方对乙方原兴建房屋出资的补偿
优先权的约定:届满后若乙方需要续租,必须提前一个月内告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的权利
在租用期间内,若遇政府规划或政策性的拆迁,双方确认不认为任何一方违约,并对政府作如下特别的约定:1
乙方即时终止支付租金并视为该房屋所有权,土地所有权为甲方全部所有,并视为甲方已支付完毕原建房屋的资金2
一切土地指标补偿,房屋建筑物补偿归甲方所有
设备设施及设备搬迁的补偿归乙方所有
乙方在租用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一切经营活动,甲方必须做好协调工作,由此造成乙方设备损失与经营损失由甲方依法承担
乙方必须严格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从事经营活动
如造成民事责任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安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协议
否则违约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承担违约责任及损失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乙双方如发生异议,友好协商解决
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