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NV200 压缩天然气运输车辆租赁合同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目 录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总则2. 租赁物3.租赁期限4.租金及支付期限5.双方责任6. 租赁物的交付7.违约责任8.不可抗力9.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0.争议的解决11.通知12.合同的生效及其他事项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压缩天然气罐车租赁合同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1.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专用天然气罐车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2 租赁物2.1 本合同中所称的租赁标的物为高压天然气运输专用罐车(以下简称租赁物)2.2 甲方共计提供租赁物 1 部(牌照号: )出租给乙方用于压缩天然气储气及周转用车。3 租赁期限3.1 租赁期限为三个月,自 2024 年 12 月 19 日至 2024 年 3 月 19日。租赁期不得超过租赁物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3.2 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续租的,应当在期满前 7 日内通知甲方,经协商一致后,双方办理续租手续。3.3 若甲方在租赁期间转让租赁物的,甲方需提前 7 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租赁物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约束力。3.4 在同等价位下,租赁期满后,乙方享有续租的优先权。4 租金及支付期限4.1 甲方压缩天然气罐车一台,每月租金 ¥ 15000 元整(人民币壹万伍仟圆整)。4.2 支付方式:乙方租金按月汇入甲方指定的以下账户。4.3 支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三日内,乙方预付本月租金,乙方每月 30 日前向甲方支付下月租金。 5 双方责任5.1 甲方保证交付乙方的租赁物性能良好,符合压缩天然气运输要求,并具备相关的运营许可手续。甲方须向乙方随车提供租赁物的行驶证、营运证、车辆购置税等税费交讫证、交强险及承运人责任险等保险单据、车辆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二级维护及罐检报告,等相关营运性质证照、单据。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5.2 甲方保证租赁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权利瑕疵,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5.3 甲方负责办理租赁期间租赁物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承运人责任险等保险,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费用及租赁期内的罐检费用、二级维护费用、证照审验费用。租赁期内发生的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及停车费由乙方承担。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5.4 租赁期间,乙方须严格根据产品技术条件及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