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合同编号: JLGT1-01危险品运输安全生产环保合同甲方:吉林省国泰石油开发有限公司乙方: 松原市维宇石油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以及国家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标准,《原油运输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中的甲乙双方根据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主合同中的安全生产事项订立本合同如下:1
定义及解释1
1 违约、违规、违章:指安全合同当事人违反安全法律法规,违反安全规定、标准,违反安全规章的行为
2 事故:指在安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由于当事人责任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有关财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事件
3 不可抗力: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开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雷击、雪灾、风灾等自然事件以及战争、罢工、当事人之外的破坏行为等社会事件
4 安全要求:是指为了保障原油外输安全进行,针对运输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提出的具体预防性要求措施的文本
项目作业概况2
1 工程名称:危险品运输2
2 工程期限:2024 年 1 月 20 日 至 2024 年 月 日 2
3 工程内容: 原油运输 ,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4 工程项目内容:从莫立青至双阳采油厂
5 主要危害易对环境造成污染,遇明火易发生火灾,易引起油气中毒
6 安全环保要求:根据HSE要求做到运油罐车情况满足压力需求,保证装油、运油过程中油水不落地;工完料净场地清、不污染周围环境;保证施工人员、监督人员身心健康;完全根据合同要求;全过程安全行驶,无任何伤亡事故发生,不留安全隐患
双方的权利义务3
1 甲方的权利3
1 有权要求乙方根据危险品运输要求严格执行安全运输、环境保护法规、标准,遵守公司的安全、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控制危险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