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合伙企业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合伙企业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合伙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条① 合伙人的姓名和家庭住所及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 姓 名性 别住 所身 份 证 号 码 第三条 企业依法在 惠 东 县 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取得合法经营资格
合伙期为_________年
第四条 企业名称为:惠州市惠东县江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住所:惠东县城蕉田上湖苑 A 座 102 、 103 号 第五条 本企业由各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第二章 合伙目的及经营范围 第六条 合伙的目的、宗旨:共同劳动、共同经营、互利互惠
第七条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出资方式、数额、期限和盈亏分担方法 第八条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及缴付出资的期限: 合伙人出资方式数 额出资比例(%)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第九条 各合伙人应当在本合同签字、申请注册登记前,根据前条约定的数额比例足额缴付各自的出资
第十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根据各自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第四章 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十一条 合伙人共同委托一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委托为本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
第十二条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由 为事务执行人,其他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第十三条 不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帐簿
第十四条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一)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