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合 伙 经 营 协 议第一章 总则兹有甲、乙、丙三方合伙经营包装厂项目,为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法律规范经营行为,更好的维护合伙各方利益,经三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伙经营协议。本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同意自觉遵守本协议所协定之条款,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第二章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合伙企业名称: 企业经营场所: 企业经营范围: 第三章 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合伙人共 个,分别是:甲、 。住所(址): , 身份证号码: ;乙、 。住所(址): , 身份证号码: ;丙、 。住所(址): , 身份证号码: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以上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四章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1、甲方以货币出资 万元,占全部股份的 %。首期实缴出资 万元,在本协议签订后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一个月内缴足。2、乙方以货币出资 万元,占全部股份的 %。首期实缴出资 万元,在本协议签订后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一个月内缴足。3、丙方以货币出资 万元,占全部股份的 %。首期实缴出资 万元,在本协议签订后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一个月内缴足。第六章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第十一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第十二条 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如下方式分担: 。(注: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立的,由合伙人根据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第七章 合伙事务(包括财务运作、业务推广、企业管理)的执行1、合伙人共同约定,分配执行特定范畴的事务,全体合伙人对企业全部事务享有同等的审议和监督权利。2、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本人所执行事务范畴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3、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根据合伙协议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4、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5、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