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合伙协议甲方:简阳市贾家镇顶上灯饰经营部乙方:周建 经双方考查认定在贾家镇中心西路 48 号合伙开设灯具店,在平等,自愿、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简阳市贾家镇顶上灯饰经营部,总投资为 80 万元, 甲方:简阳市贾家镇顶上灯饰经营部 出资金额 40 万元 联系方式 13882981881,占投资总额的 50%乙方:周建 身份证号码 511022197209040224 出资金额 40 万元 联系方式 13518350793,占投资总额的 50%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八十万元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二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
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 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 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② 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 退伙需提前 1 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 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 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
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三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
张仲刚为合伙负责人
其权限是:①决定经营管理方针,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② 购进常用货物;③,支付合伙债务
their own conditions to develop the correct road, the maximum to avoid investment risk, gain profit
(thre) vigorously promote the br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