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兹有幸参加的招投标活动,为保证本工程项目按招标文件和我方投标文件顺利实施,我方郑重作以下承诺: 1、我方声明在本项目投标活动中无出借(租)企业资质、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行为,违者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2、承诺不发生转包和分包行为,违者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3、承诺按期签订施工合同,按期进场,按期开工建设; 4、承诺投标文件中确定的项目班子全员到岗,未经批准不得变更; 5、承诺严格履行合同 ,保证工期、质量和安全; 6 承诺严格执行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法律和法规,不发生违法乱纪行为; 7、承诺我公司将根据规定,加强本项目的管理,并根据项目需要在资金、设备和技术等方面给予保证; 8、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服从招标人和监理单位的现场管理,积极配合相关管理部门的检查、调查工作
承诺人: 法定代表人或分管负责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
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 25 日至次月 15 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
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