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吉林农业大学实验材料项目采购合同书合同编号: JWCSYCL202401签订地点:吉林农业大学签订日期:二○○九年九月七日 吉林农业大学 (需方)需求的 实验材料(货物名称)经公开招标采购,评标小组评定 吉林省科汇经贸有限公司(供方)为成交供应商。供需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根据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一、合同标的 见附表(分化学试剂和实验耗材)二、合同内容 化学试剂 实验耗材 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1、交货时间:供方在接到需方(吉林农业大学)送货通知后,三天内将所需材料送到指定地点。2、交货方式:供方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送到需方指定地点后,经需方验收合格。四、付款条件和方式 1、供方交货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发票抬头格式:XXX 单位(吉林农业大学)]。2、需方付款:本合同总价款由需方自行支付。需方承诺在所供材料验收合格后 20 日内向供方支付。五、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1、供方应有保证需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假如发生此类问题,供方应负责交涉并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2、供方应保证所供货物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六、售后服务1、假如所提供的化学试剂及实验耗材存在质量问题供方无条件换货或退货。2、货物假如出现问题时应在二小时内到达现场给予解决。3、按要求在接到采购计划单三天内送到。七、质量保证供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保证为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品牌、质量、数量等要求。八、供方履约延误1、供方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需方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接收货物和接受服务。2、假如供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和/或违约终止合同。假如需方无正当理由拖延接收货物和接受服务,应承担相应责任。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假如供方遇到可能阻碍其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或者需方遇到可能阻碍其按时接收货物和接受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对方。需方(或供方)在收到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供方(或需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和/或延期提供服务,或者终止合同。九、误期赔偿1、假如供方没有根据合同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