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含贸易措施的多边环境协议与 WTO 之间的关系边永民【专题名称】国际法学【专 题 号】D416【复印期号】2024 年 07 期【原文出处】《当代法学》(长春)2024 年 1 期第 152~160 页【英文标题】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WTO and Multilateral Environmental Agreements with Trade Measures【作者简介】边永民(1968-),女,内蒙古人,法学博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
对外经贸大学 法学院,北京 100029【内容提要】贸易措施对保障某些多边环境条约的履行有重要作用,但是,含有贸易措施的多边环境协议与 WTO 之间既存在规则层面的冲突,也存在管辖权层面的冲突
这显示国际法在协调国际环境法和国际贸易法方面有空缺
在缺乏明确的规则指引的情况下,目前规则方面的冲突主要是通过司法机构的解释予以个案解决,而对于管辖权冲突现在还没有任何解决规则
【关 键 词】多边环境协议/贸易/环境/MEAs/WTOEE42 [中图分类号]DF9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781(2024)01-0152-9 以 WTO 协议为代表的管制国际贸易的规则体系和多边环境条约(Muhilateral Environmental Agreements,以下简称为 MEAs)有各自不同的适用领域和目的,本该在运行中互不相扰,但是,贸易和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使这种各不相扰的状态只能维持在资源和环境容量相对于经济进展和人类需求都非常充裕的时代,而这样的时代随着越来越多的人类步入工业社会已经不幸结束了
贸易和环境在经济上有客观的联系,生产需要环境容量①,更需要消耗自然资源
然而,传统的经济学关于生产要素的理论中,并没有环境容量,因而造成了很多生产的外部性(Exte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