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君临华府售楼部装修合同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君临华府售楼部装修
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君临华府售楼部装修 2、工程地址:解放路与珠江路交汇处路西 3、施工内容: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主要材料:地板砖、地毯、吊顶、隔墙、隔断、背景墙、门窗、接待台、吧台、所有灯具、电线路、电话宽带线路、门头金属字、窗帘、墙纸等)4、工程项目:君临华府售楼部装修 第二条 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人民币(金额大写) 元整,小写¥_ _元
实行包干使用原则,装修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施工清运费、搬卸费、管理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第三条 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按设计要求执行,并在进场时经双方认可
完成后应达到设计效果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别施工项目或特别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第四条 材料供应 1、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违反甲方提供的效果图使用材料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提供的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如出现丢失、损坏、达不到使用要求,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结算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负责出具施工变更通知,通知施工施工场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
第六条 工程工期 1、假如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本合同金额的 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
假如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修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 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