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房屋委托租/售协议甲方(委托方):天津民安物业有限公司 乙方(受托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天津市相关政策,在合法、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一、位于天津市开发区第二大街 35 号银座大厦项目一层、二层、三层商业委托销售或租赁基本情况如下:1、一层、二层、三层商业,甲方委托乙方采纳 1~3 层商业整体销售的方式进行代理。建筑面积为:一层 1020.59 平方米,二层 1491.27 平方米,三层1681.83 平方米。委托销售单价为:一层 25600 元 / ㎡ 、二层 19750 元 / ㎡ 、三层 16200 元 / ㎡ 。2、一层、二层商业,甲方委托乙方采纳 1~2 层商业整体销售的方式进行代理。建筑面积为:一层 1020.59 平方米,二层 1491.27 平方米,委托销售单价为:一层 25600 元 / ㎡ 、二层 19750 元 / ㎡ 。但针对特别意向客户,乙方也可采纳以 1~2 层捆绑租售的方式进行代理,即销售一层,同时租赁二层的方式。此种情况下,委托捆绑租售的价格为:一层销售单价为:25600 元 / ㎡ ,二层租赁价格为:4.5 元 / ㎡ · 日 。3、一层商业,甲方委托乙方采纳一层商业单独销售的方式进行代理,但乙方推举的客户须符合甲方认可的特别条件。建筑面积:1020.59 平方米,委托销售单价为:25600 元 / ㎡ 。4、三层商业,甲方委托乙方采纳三层商业单独销售或单独租赁的方式进行代理。建筑面积为:1681.83 平方米,委托销售单价为:16200 元 / ㎡ ,委托租赁的价格为:3.5 元 / ㎡ · 日 。 上述委托销售或租赁价格不包括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费用,该笔费用由购买方或承租方承担。二、委托代理方式:为一般代理,即乙方不享有独家代理权。三、委托期限:自 2024 年 1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四、在委托代理期限内,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变化对上述委托销售价格及委托租赁价格作出相应的调整,并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按调整后的价格执行。五、乙方应尽可能的按上述委托销售或租赁价格进行代理。如有特别情况,乙方也可在甲方确定的上述委托销售或租赁价格与底线价格之间的范围(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内进行代理。六、委托服务费:(一)完成房屋销售个案的委托服务费: 1、服务费标准:甲方将合同总额的 1.5%向乙方支付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