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商业运营管理承包合同托管方 (以下简称甲方 )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兰西金地商业广场二期”项目商业运营管理方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 承包标的物本项目指甲方开发的“兰西金地商业广场二期”项目商场部分,商场从负 1 到 3 楼共计四层,总面积约 8000 平米产权物业。第二条 承包事项甲方委托乙方为本项目的商业运营管理方。第三条 承包有效期限承包期限十年,自 2024 年 1 月 15 日起,至 2024 年 1 月 14 日止。第四条 承包收费情况1、甲方支付乙方前期商业招商费用 30 万元(人民币叁拾万元) ,商场在 2024 年 5 月 1 日开业。2、2024 年 5 月 1 日商场开业后的商业运营管理费和广告宣传费由乙方直接向商家收取(第一年按每年每建筑平米 300 元标准收取,以后根据市场情况递增)。商业运营管理费含保安、保洁、商业活动策划费、宣传推广费、商业活动执行费、供暖费、电费。除以上费用以外的消防、环卫、工商等政府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3、本项目的租金由甲方收取,当甲方收取的商场总租金开业前两年每年确保达到伍佰万元,达到伍佰万元时甲方奖励乙方叁拾万元,伍佰万元以上部分甲乙方对半平分;开业第 3 年及以后商场年总租金确保达到捌佰伍拾万元人民币,达到捌佰伍拾万元时甲方奖励乙方伍拾万元,捌佰伍拾万元以上部分甲乙对半平分,品牌推广及开业活动的执行费乙方负责第五条 费用支付方式1、前期商业运招商费用 30 万元在本合同签订后 5 日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2、每年租金奖励和超额租金对半平分在甲方收到租金总额达到第四条第 3 小条约定金额后,甲方每次收取租金 7 日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若遇节假日则提前支付。第六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收取本项目已租赁商铺的租金,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2、甲方应按时支付给乙方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3、乙方新公司(公司注册资金无限制)成立前,甲方应出具委托授权书给乙方,用于乙方证明身份,与商家顺利签订商业运营管理协议。新公司成立后,则由新公司与甲方签订本合同,甲方不得拒绝签订。下载后可任意编辑4、甲方承诺商场如要整体或部分销售给第三方,则购买方必须与乙方按本合同条款签订承包合同,如因销售导致乙方利益受损,则甲方必须全额赔偿乙方损失。5、甲方应在本合同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