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咨询。2.本合同所称的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4.本合同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5.对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不为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 】忠玄子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6.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想买受人出示出售该房屋的有关许可证书,证明文件。7.本合同所致建筑面积及分摊面积的计算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郑政文〖2001〗20 号文件关于《郑州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及共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的通知。8.双方当事人必须确保所填联系方式真实可靠。9.本合同条款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ZM14001603111V)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郑州威利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牟县白沙镇前程村 220 国道南 营业执照注册号: 410198000004558 企业资质证书号: 410129615 法定代表人: 雍国春 联系电话: 68833211 邮政编码: × 委托代理人: × 地址: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委托代理机构: × 注册地址: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合同是否备案请上 360 房产网查询 2024-03-15 16:08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邮政编码: × 买受人: 闫军 【本人】【法定代表】姓名: 闫军 国籍: 中国 【省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412723198906290065 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鑫苑中央花园 3 号楼 922 邮政编码: 450000 联系电话:18202401112 13603122633 【委托代理人】【 】姓名: × 国籍: × 地址: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共有情况: 单独所有 共有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法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资源、协商一致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