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编号:____________商铺使用权抵押贷款合作协议甲 方:浙江商城集团有限公司乙 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为有效缓解市场经营户融资难、担保难问题,推动瑞安商城市场持续繁荣进展,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瑞安商城商铺使用权抵押贷款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共同在瑞安商城市场内合作开展市场经营户商铺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第二条 甲方将本着“客观、审慎”的原则,向乙方提供抵押商铺的价格信息,供乙方参考,并协助乙方做好抵押商铺的管理工作。第三条 乙方同意本着服务市场、培育经营户的原则,对本协议项下的贷款利率在同等条件下给予适当的优惠。第四条 本协议所称的商铺使用权抵押仅限于商铺使用权人经甲方许可、乙方审查后向乙方申请融资时提供担保之用,不得另作他用。第五条 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项下商铺使用权抵押贷款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同时贷款到期日不得超过抵押商铺使用权的有效期终止日前 2 个月。第六条 甲乙双方应及时做好与相关 IT 系统的对接,确保及时将本协议项下的信贷资金的支取、使用、归还等信息纳入甲方抵押管理系统统一管理。第七条 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收到商铺使用权人递交的《商铺信息征询函》后,应实事求是、客观地对商铺使用权的真实性和市场价值进行核实,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及时向乙方提供《商铺信息回复函》(见附件1),作为乙方发放贷款的参考依据。乙方经审慎审核后,依法向商铺使用权人发放贷款。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市场管理方也应向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贷款经办行出具《商铺信息回复函》,载明商铺使用权相关信息。甲乙双方需有专人负责各类函件的接收和保管,并办理相关手续交接。2.甲方收到商铺使用权人(借款人)递交的《商铺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表》(见附件 2)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商铺使用权抵押登记证明》(见附件 3),并妥善保管使用权抵押相关资料。甲方不得为借款商户利用商铺进行的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贷款安全的行为提供协助或者帮助。3.甲方应协助乙方对处于抵押登记期内的商铺进行管理,建立抵押台账清单,按月与乙方进行核对。4.甲方在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范围内,为乙方提供本协议项下抵押商铺及其使用权人相关情况的后续查询、咨询。5.甲方在收到乙方递交的《贷款逾期反馈函》(见附件 4),应协助乙方处置商铺使用权,协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终止原《瑞安商城店面房租赁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