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商铺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依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商铺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该商铺坐落于昆明市穿金路云南映象 65 幢 9 号商铺, 该商铺建筑面积 54m2,该商铺使用用途为:服装店
2、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商铺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等真实有效的证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明
3、该商铺租赁期自 2024 年 6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
租金为 5000 元(伍仟元整) / 月,年租金 60000 元(陆万元整) / 年, 合同期内,第三年开始递增,第四年年租金按第三年年租金递增 8%(即陆万肆仟捌佰元整 / 年 )
第五年年租金按第四年年租金递增8%(即柒万元/年)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商铺
乙方有意续租,应提前 60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则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合同期内,乙方有权转让此商铺
转让前须提前 30 日告知甲方
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该铺面,乙方拥有合同期内合理的使用权
5、付款方式:合同期内第一年前半年每月一次(月头)付房租,以后半年一次
6、租期内,乙方向甲方交纳此商铺押金¥3000
00 元,押金不得冲抵商铺租金
合同期满,甲方无息全额退还给乙方
7、租赁期内,与该商铺有关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垃圾清理费、电视收视费、物业管理费及租凭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
8、甲方应于 2024 年 6 月 1 日内将该商铺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交移交房门钥匙及物业交割完毕后视为交付
9、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
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甲、乙双方确认商铺返还之后,甲方返还乙方交付的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