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方: _ _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 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出租方同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商铺出租给承租方
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 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咸宁市永安大道 135 号,总建筑面积 100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八年,自 2024 年 05 月 25 日起至 2024 年 05 月 25 日止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前两年每月每平方为人民币 25 元整(第一年共计每月为 2503
00 元整),从第三年起,每月每平方租金 45 元整(即第二年起到第五年每月为 4505元整)
2、经双方协商,承租方租金按年(即 6 个月)期以现金形式一次性付清,付款时间为租赁期满的前一个月
3、承租方必须根据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
如无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给予承租方 7 天的宽限期,从第 8 天开始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每天按实欠租金 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
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第五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承租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承租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