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商 铺 租 赁 合 同 书商铺 名称: 出租方名称: 承租方名称: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详细身份资料: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详细身份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商铺及经营用途1、甲方将位于 的商铺 出租给乙方使用
商铺为 层,面积共 平方米
商铺属于甲方所有
2、乙方租赁甲方商铺用于
第二条 租赁期、免租期和计租期1、租赁期为 ,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装修免租期为 ,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免租期内只免收应缴租金,一切非租金的经营费用如水电费等由乙方按规定交纳
3、计租期为 ,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商铺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三条 租金及定金1、计租期租金以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所约定的面积按每平方米 元/月计算,共计人民币 元/月(大写:人民币 )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租金按月缴交
乙方于每月 日前将当月租金转入甲方银行账户(开户行: ,户名: ,账号: )
3、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需一次性向甲方缴交相当于 个月租金的定金,共 元和预缴计租期第一个月租金 元,两项合计人民币 元
乙方应将款项转入前款甲方银行账户
4、合同期满,在乙方付清租金等经营费用后,甲方将定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四条 商铺移交1、甲方将商铺交付给乙方时,甲、乙双方应在商铺现场,乙方对商铺状况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协商解决
2、乙方租赁期满后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最后二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租赁期最后一个月之前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
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法律并无优先承租权的强制性约定,优先承租权可以不用约定)
乙方在租赁期最后二个月之前不通知甲方的,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视为放弃续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