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国际货运代理服务合同 签订日期:2024 年 1 月 1 日签订地点:天津委托方(甲方):地址:法人代表:电话:传真:受托方(乙方): 天津港国际物流进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李伟 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东海路 6199 号电话:022-25601792传真:022-2560175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进口国际货运代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一、代理服务期限及项目1、代理期限: 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无异议,自动延长一年。但是,有效期结束后,委托事项未尽事宜,双方要继续完成。2、代理项目: 甲方在天津口岸进口货物的国际货运代理服务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海运进口换单、进口报关、进口报检、进口港口服务,以及货物的暂存及物流分拨配送。3、代理货物名称: 。二、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甲方的权利和责任(1)甲方保证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并享有所委托货物的所有权、管理权、支配权和知情权。甲方保证其对货物或相关单据具有全部的合法权利,否则乙方有权停止履行本合同。(2)甲方享有所委托货物的所有权、管理权、支配权和知情权,并且提供货物正确的品名、标志、包数、件数、重量、体积;由于上述资料不正确, 假如对乙方造成损失的, 甲方应当负责赔偿。(3)甲方应在船舶抵港前两日将全套进口文件提交给乙方,由于进口文件提交不及时或不齐全,给进口货物造成的滞期、转栈等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4)如甲方需要乙方代为缴纳进口税款,那么在乙方收到报关资料后二天内,甲方必须将所需税款支付给乙方。 (5)按时根据本合同第四款第一条约定的费用标准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甲方未根据协议约定支付乙方费用时,乙方有权随时滞留等价值的货物或拒绝交付单据,并每天收取甲方应结费用金额的 5‰作为违约金,货物和单据滞留期间造成的货物腐烂、变质,单据过期、失效等损失及责任,由甲方承担。2. 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在乙方向甲方提供所需的国际货运代理服务的同时, 乙方应该在合同规定的期间内得到在本协议中为双方认可的费用。(2)甲方未按本协议规定付款,欠款超过 2 个月, 乙方有权停止放货, 自行处置甲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损失及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3)乙方应甲方授权,仔细履行在整个国际货运代理服务过程中的各项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4)乙方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