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临罗江贷【2024】抵字第 0066 号抵押人(甲方): 身份证号: 住 址: 联系电话: 抵押权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 址: 临沂市罗庄区 江泉商务楼 ( 通达南路与湖北路交汇处 ) 为了确保借款人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临罗江贷【 2024 】借字第 0175 号借款合同(下称主合同)的切实履行,保障乙方贷款人债权的实现,抵押人同意为借款人依主合同与乙方贷款人所形成的债务提供土地抵押担保
为明确抵押双方权利义务,根据我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金额: 1
主债权种类:人民币短期借款 2
借款金额: 250000
00 元 大写:贰拾伍万元整 第二条 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本合同担保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自 2024 年 07 月 29 日起至 2024 年 10 月28 日止
第三条 抵押物基本情况(详见抵押物清单,附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1、甲方保证对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享有完全的、合法的所有权、处分权或国家授权的经营管理权;2、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未被查封,未被扣押或未被监管;3、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与抵押有关的所有材料真实、合法、准确、完整
第四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抵押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和法律服务、评估、登记、保险、保管、鉴定、公证以及乙方为实现抵押权的所有费用
第五条 抵押期限自 2024 年 07 月 29 日起至 2009 年 10 月 28 日
第六条 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1、抵押期间,已设定抵押的土地使用权由甲方占管
甲方应保证土地的完整
甲方在占管期间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