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德伟·金海湾”商住楼工程土方清理合同发包方:福建省闽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惠安“德伟·金海湾”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蒋惠忠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惠安县百崎“德伟·金海湾商住楼工程”施工建设项目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 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德伟金海湾商住楼工程1.2、工程地点:惠安县百崎1.3、工程内容:C 区(3#、4#、5#、6#楼)含裙楼和地下室基础挖机开挖后人工清理清平(挖机挖不到地方人工开挖)。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2.1、总承包形式:一次性包干(包工包料不含税费)。2.2、乙方承包内容:C 区(3#、4#、5#、6#楼)含裙楼和地下室基础挖机开挖后人工清理清平(挖机挖不到地方人工开挖)。第三条 工期、质量3.1、工期:按施工进度计划要求,配合挖机开挖。3.2、质量:清理、清平后,达到浇筑砼垫层的标高要求,和承台基础梁截面尺寸能满足模板制安施工。第四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4.1、人工清理清平采纳一次性包干,按底层面积计算,共计人民币 8 万元(捌万元)整。4.2、款项支付形式按现金形式支付,该工程内容全部完工后 5 日内一次性付清。4.3、乙方收款人卡号:建行 6227 0018 3270 0201 294 蒋惠忠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