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单项工程专业分包施工合同(土石方工程)甲方 :重庆建工市政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重庆科美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其承包的垫江县明月大道新建道路(K0+000—K2+600)段及党政片区中心(A 线)市政道路工程中明月大道新建道路(K0+000—K2+600)段施工区域内的土石方工程施工所含的所有土石方爆破、开挖、清淤换填(片石填料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回填碾压)、施工场内外运输(废土弃置)、回填、碾压、路床精平、沟渠改道,便道转换、安全文明施工、协调等工作委托给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在该工程中的责、权、利,确保工程合同全面履约,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1、建设单位:垫江县兴渝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工程名称:垫江县明月大道新建道路(K0+000~K2+600)段及党政中心片区(A 线)市政道路工程3、工程地点:重庆市垫江县桂溪镇4、工程工期:日历总天数:180 个日历天。开工日期: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最终以满足建设单位、甲方要求的工期为准。5、工程质量:根据设计施工图和设计技术要求,并依据国家现行有关的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规定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一次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二、工程承包1、承包性质:乙方承担施工的土石方工程,在工程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期间,乙方负责完成土石方工程(不含管网、涵洞等构筑物基础沟槽部分)施工的内容为满足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和建设单位、监理、甲方等单位要求的所有工序的工作内容,其承包方式采纳:人工费、材料费(含辅材)、机械费、损耗、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各种费用、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环境保护费用、试验配合费(用工)、渣场处置费、相关部门巡视检查费用、施工措施费、施工区域管网保护费、规费、各种保险费、利润、各种税金(营业税、印花税及个人所得税等)、管理费、内外协调费等所有费用不因政策和其他原因调整的综合单价包干的自负盈亏,风险自担的承包形式。2、承包范围及工程施工内容:乙方承担本工程按建设单位所提供的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图中(包括设计变更)所包括的所有土石方工程、清淤换填工程(不含管网、涵洞构筑物基础沟槽部分)施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