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甲方:广东英德广农康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乙方:河北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广乐高速公路 T17 合同段项目部 因广乐高速公路建设和甲方场地整理需要,甲方同意将厂区南边二期用地 50 亩租给乙方作为“三集中”建设用地,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协议条款如下:第一条:租用时间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日至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九日第二条:租用方式甲方不收乙方任何费用,乙方要无偿协助甲方取用及平整其二期 209 亩用地至一定标高(与现有公路平)、取土填筑甲方现有进入厂区公路东面大坑至矿湖边(标高与现有公路齐平),但因乙方取土要受到广乐高速公路用土时间、质量及数量的约束,所以乙方取用及平整甲方二期 209 亩用地期间可能余下的废土,另由双方协商处理。第三条:租用期间乙方要保证甲方进入厂区公路清洁无障碍,如损坏路面要负责及时修复,租用完毕要将现场清理洁净。第四条:乙方用地期间,生产、生活水电的接驳,由甲方协助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五条:甲方负责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如用地范围内的青苗、房屋、电线、电缆及管道等的清理工作。第六条:其他事宜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满终止,但因乙方工程建设需要而延期,甲方又未开始用地建设,则甲方应顺延租地时间。3、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场地租用合同第 1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 25 日至次月 15 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 (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