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 发 协 议 书甲方:XX 市 XX 区青青街道常明社居委乙方:XX 置业有限公司丙方:合肥 XX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了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加大城中村改造力度,提高城市品味,甲方根据市区两级政府有关土地出让前期准备工作的相关规定,就 XX 份城中村综合开发改造(以下简称“XX 份城改”)项目实施拆迁配套工程,以交付土地部门净地挂牌,并协助政府制订项目出让条件、选择具备开发实力和开发经验的开发主体。为全面完成好招商和融资工作,甲、乙双方于 2009 年 3 月 8 日签署了《XX份“城中村”综合改造合作意向书》,合作开发 XX 份城改”项目。在本意向履行过程中,乙方和丙方组成联合体共同开发 XX 份城改项目,在此基础上甲、乙、丙三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相互协作,合作共赢的原则,就 XX 份城改项目和招商引资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地理位置:该项目位于合肥市 XX 区水阳路以北、青松路以西。2、项目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为 106548.18 平方米(折合 159.82 亩,拟建筑面积约为 50 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计 20 亿元人民币。3、项目功能及开发周期:本项目为大型商业中心、特色步行街、精品住宅、高档写字楼及五星级酒店等业态的城市综合体。项目开发周期暂定 4 年(以项目开工建设之日起计算)。4、项目性质:本项目为合肥市政府批准的 XX 份城中村改造项目,项目拆迁建筑面积约 8 万平方米,拆迁安置费用约计 4 亿元人民币。二、开发方式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拆迁完成后由政府收储并挂牌,乙方摘牌后按项目约定的功能进行规划设计、报批和项目开工建设报批,甲方予以积极配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三、拆迁安置1、本项目属于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由甲方组织实施,拆迁安置所需的费用由乙、丙方承担,先行支付给甲方,本项目实行货币补偿,房屋拆迁补偿费用约计 4 亿元人民币(具体以拆迁测量认定及评估机构确定的数据为准)。2、本项目拆迁分两次完成,在本协议签订前已完成拆迁面积约 60 亩,由丙方支付拆迁费用 79643445 元,待二次拆迁完成后统一结算,第二次拆迁在本协议签订并支付预付款后启动。3、第二次拆迁安置费用付款期限:⑴、本协议签订后七日内乙、丙方向甲方预付人民币 4000 万元;⑵、在甲方审查确认拆迁安置户籍和人员名单,并在媒体张榜公布后七日内乙、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6000 万元;⑶、在与拆迁户拆迁协议全部签订后七日内乙、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