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签约时间和地点1.1本合同当事人1.1.1 出租人:深圳金汛新世纪投资进展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路电影大厦写字楼 1309—1310 房 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路电影大厦写字楼 13 楼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11031207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号:71523068—6 法定代表人: 申锋 国籍:中国 联系电话: 0755—82119988 邮政编码:518008 1.1.2 承租人:东方家园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延庆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二区妫水南街 24 号通讯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 55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1512803(5—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号:10305961—1法定代表人:张雄伟 国籍:中国联系电话:010—83666780 邮政编码:100071 1.2 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1.3 本合同签订地点: 市。 第二条 签约原则和主旨本着诚信、平等、自愿、互利之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之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经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三条 标的房屋和用地范围 3.1 标的房屋位于长沙市雨花区韶山路与蔡家冲路交汇处西南角(现状为农业博览中心及所属区域) 3.2 标的房屋面积、构成如下:标的房屋为农业博览中心地下 1 层至地上 4 层整栋商业用房,总租赁面积约为 53490 平方米,其中地下一层约 3981 平方米(其中人防工程约 1157 平方米);一层约 12445 平方米,一层夹层约 803 平方米;二层约 11249 平方米,二层夹层约 803 平方米;三层约 11249 平方米,三层夹层约 892 平方米;四层约11249 平方米,四层夹层约 813 平方米。 3.3 标的房屋总租赁面积及其各部分租赁面积以双方共同书面确认的平面图范围内的实测房屋建筑面积为准。出租人应向承租人提供具备法定资格的测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绘机构现场实测的租赁面积测量表或测量报告。3.4 标的房屋及辅助场地用地范围共约 113 亩,双方约定用地四至范围: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具体以双方共同书面确认的标的房屋及辅助场地用地四至范围平面图为准。 第四条 承租人专用辅助场地、广告位 4.1 下列辅助场地由出租人提供给承租人专用,承租人在本合同期内有专属使用权,并由承租人经营管理: 4.1.1 门前广场及地面停车场:位于标的房屋地面南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