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委托租赁合同委托方: _(以下简称【甲方】)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受托方: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就甲方所购房屋委托租赁合作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一、委托租赁标的
1、标的物:甲方所购置 项目 号楼 层 号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最终的实测面积为准),位于
2、标的用途:本合同标的为商业用房,使用用途以乙方确定的经营定位为准
二、委托租赁方式
1、甲方将 号楼 层 号上述房屋委托给乙方租赁,该房屋全部经营管理权、收益权委托给乙方或乙方设立的公司或乙方委托的第三方,由乙方或乙方设立的公司或乙方委托的第三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合法经营
2、在委托租赁期限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运作需要对委托标的自行经营或对外租赁(以下可称经营管理),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或第三方的经营管理
3、甲方委托乙方根据确定的经营定位对甲方房屋进行装修及软装配置,以达到乙方的经营要求,甲方无需另行支付装修及软装配置费用
为此,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将双方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做如下变更:(1)第三条第一款变更为:乙方购买该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人民币¥ 元,(大写): 整 ,该价格已包含房屋达到经营条件装修和软装配置的单价
(2)第四条变更为: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含达到经营条件的装修和软装配置款)是指该房屋和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的总价格
本合同约定的总房价款除该房屋建筑面积的暂测与实测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再作变动
三、委托租赁1、委托租赁期限: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自 2025 年 12 月 31 日,若甲方交清购房款之日晚于 2016 年 1 月 1 日,则委托租赁期限的起始日期顺延到甲方交清全部购房款的次日
2、甲乙双方特别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