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学生外出竞赛安全协议书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拉丁舞事业的进展,让学生制造与同龄人相互学习的机会,搭建展示自我的平台
舞之梦艺术培训学校受十堰市文体局、舞蹈协会、丹江口市《亚洲天池》杯的邀请,参加 2014 年 8 月 22 日—23 日竞赛
本着学校推举,学生家长同意,学生自愿报名的原则,为确保活动圆满顺利,特此签约以下安全协议:甲方(学生监护人): 参赛学生姓名乙方(舞之梦学校负责人): 1、甲方自愿参加本活动,承诺遵守协议规定,乙方负责组织本次活动;2、乙方原则上要求甲方由家长陪同学生竞赛,负责学生的安全起居,由于特别原因,个别家长不能陪同的,由学生家长签字,安全事故由学生家长自己承担,乙方所收的 250 元费用,由乙方负责安排车旅、生活费用等,活动结束,按实际开支,多退少补
3、竞赛期间,甲方不得擅自离开团队,乙方负责办理相关事宜,甲方协助乙方组织管理参加活动的学生,确保学生安全
4、乙方不负责甲方在往返途中的人身财产安全,甲方在途中发生事故,使本人或他人等造成损害的损失,乙方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不承担任何责任
竞赛期间,个人财产安全因自身管理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甲方自行负责
5、竞赛期间,要求学生提前 30 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因误时未参加活动由甲方负责
6、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即开始生效
本协议如与法律,法规相违反,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则
7、本协议有效期自 2014 年 8 月 22 日—23 日活动结束
甲方(学生监护人)签字: 学生签名:乙方代表签字:办公场地租赁合同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办公场所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租赁合同如下:一、出租办公场所情况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办公场所坐落在重庆北部新区星光五路 8 号 19 楼,建筑面积为 300 平方米
(甲方办公场地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