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根据集团公司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是指在运行生产装置、 储存罐区、系统管廊、公用工程、装卸台站、危险化学品仓库等区域进行的除特殊作业以外的施工、维修作业,主要包括以下6 类作业:(一)建筑施工、设备管线测厚、搭拆脚手架、场地清理、设备清洗、绿化保洁等作业;(二)设备、管线的外防腐、保温等作业;(三)拆装人孔、盲板、阀门、垫片、螺栓、换热器等设备维修作业;(四)在线注胶、打卡等堵漏作业;(五)仪表仪器等维修作业;(六)机泵类维修作业。特殊作业,是指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放射作业、爆破作业、联锁保护作业等需要进行特殊作业许可的具有重大危险的作业。第三条公司进入生产区域的特殊作业和一般作业,遵循以下原则:(一)节日期间,除装置检修和生产急需的项目,不得安排任何作业和新产品开发,严格控制产品牌号的切换和生产负荷的调整。节日期间必须进行的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进行升级管理,实行提前报告备案制度。(二)非生产必需的施工、维修作业,禁止安排在夜间进行。夜间必须进行的施工、维修作业,应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满足夜间作业的安全条件;(三)生产区域进行第二条第(五)、(六)项一般作业时,基层车间的项目负责人和监护人,应在作业现场进行全程监控、监护。进行第二条第(一)至第(四)项一般作业和特殊作业时,基层车间领导、项目负责人、监护人应在作业现场进行全程监控、监护。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四条公司设备管理部负责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不含绿化保洁作业)的专业安全监管。第五条公司行政管理部负责进入生产区域绿化保洁作业的专业安全监管。第六条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的综合安全监管。第七条直属单位设备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对一般作业现场进行专业检查,督促基层车间、施工、维修单位严格执行设备维修制度、规程;(二)督促基层车间、施工、维修单位落实质量保证和施工安全措施。第八条直属单位安全环保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对一般作业现场进行综合安全检查,监督基层车间、施工、维修单位严格执行安全作业制度;(二)监督基层车间、施工、维修单位落实施工作业安全措施。第九条基层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