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铝粉生产现场管理制度一、现场平面布置1、危险化学品(铝粉)生产企业必须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储罐区,安全距离符合规定
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与厂房安全距离不小于15M
2、办公区域与与产生区域明显界线, 并采取相对独立的管制措施
民用建筑、办公区域与生产区域安全距离不小于25M
3、工厂内建筑物、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必须满足相关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厂内建筑物、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10M
4、公路和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严禁穿越生产区
区域排洪沟不得通过厂区
5、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必须满足相关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15M
6、跨越道路上空管架距路面的最小净高不小于5M,并设置限速标志
7、消防车道的净宽不应小于4
二、检测报警安全设施1、生产设备、设施安装压力、温度、液位、流量、浓度等报警设施
2、生产场所按规定设置可燃粉体、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等自动检测和报警设施
23、在合适位置设置风向标,紧急疏散指示图和标志
三、生产场所及安全设施1、关键装置、 要害部位、 重点车间、重点设备、 重点实验室、 重点辅助车间、安全装置设置警示标志
2、生产场所、库房要合理划分防火区,采用防火墙、防火门分隔
防火门向外开启
3、库房不得存在混放、超高超量存放等现象
铝粉产品仓库、半成品存放量不大于 200 吨,储罐区储存汽油不得大于200 吨,柴油可折半计算
超过临界储存量按重大危险源管理
4、厂房的建筑结构要符合相应耐火等级要求
5、生产场所通道畅通,逃生和避难的安全通道(梯)畅通
6、生产场所的防噪音、通风、防护栏、防滑、防灼烫等设施完善
7、生产设备、设施的防护罩、防护屏、行程限制器,制动、限速等设施要有效
8、车间、仓库、储罐区的防雷、防静电、防潮、防晒等设施要完善
9、密闭生产装置系统不得有气密泄漏现象
10、防爆膜耐压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