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流程(2010-1 版)(一)公开招标1. 交易受理招标人(代理机构)(以下统称“招标人”)通过招投标管理系统操作向中心数字交易服务系统上传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电子文档,并将经部门招标办备案的《招标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见建表一)及招标文件送中心建交科(2)。特别提示:招标人委托代理机构招标的,须递交《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承接情况表》(建表二)。2. 发布公告建交科( 2)核对系统电子公告与纸质招标公告内容,若核对未通过的, 向招标人即时反馈。核对无误报送建交科科长签字后在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告,发布后的公告由招标人在“3. 受理报名”流程领取《投标报名表》时一并获取。特别提示:(1)建交科( 2)在受理公告后一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对,公告核对上午通过的,当日下午发布;下午通过的,则次工作日上午发布。招标信息发布至报名结束一般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2)根据《绍兴市招投标信息统一发布暂行规定》, 公告如须在中心网站外的其他媒体发布的,由招标人自行负责同步发布。(3) 招标公告发布后,如因故需重新发布招标公告的,转入“1. 交易受理”程序。招标人应提供经部门招标办备案且载明“重新招标原因的招标公告。招标人重新发布招标公告的, 需提供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未作修改的,可不再提供。3. 受理报名潜在投标人交易员(以下简称“交易员”)按公告约定的时间、要求在建交科窗口1 刷交易卡(以下简称“刷卡”)自助报名,并领取报名回执。 报名结束, 招标人在建交科窗口1 领取《投标报名表》(建表三)及公告。特别提示:(1)潜在投标人必须按中心网络会员管理规定具备中心建设项目交易网络会员资格,申请交易员。(2)招标人出售资格预审文件的,应派员在中心指定的招标人工作窗口收取工本费,发放资格预审文件。(3)招标人可通过会员管理系统查询招标项目投标报名情况。(4)因故需重新组织投标报名的,则招标人应重新发布招标公告,转入“1. 交易受理”程序。(5)采用资格后审的,在潜在投标人报名的同时,可直接进入“5. 招标文件发放”程序。4. 报名确认招标人根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等要求,对投标报名单位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在《投标报名表》上进行登记,经部门招标办备案后向潜在投标人告知审查结果,通过招投标管理系统操作向中心数字交易服务系统上传资格审查结果。特别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