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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案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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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出资成立个人独资企业A,为了吸引更多的合作伙伴,获得更高的信誉,在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的20 万作为出资。后在经营过程中,欠下50 万元债务,A 企业无力清偿,债权人提出变卖甲的住宅,但是甲却坚持该房屋的产权人是其爱人乙的名字,属于家庭共有财产,与企业债务无关。请问:甲的房屋是否应该作为其开设的个人独资企业债务偿债财产?分析: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该房屋应该作为偿债财产。因为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2、甲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A,从事服装批发业务。经营过程中甲委托乙对企业进行经营管理,并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但是为了加强对企业的控制,在委托经营协议中约定,凡从事标的额为10 万以上的业务,必须经过甲的批准。其后,乙在经营过程中与丙谈妥一单生意,标的额为14 万元。乙准备向甲请示,但当时甲正在国外考察,无法取得联系。为促成该比业务,乙便与丙签订了合同。请问:此合同是否对A 企业发生效力?分析:此合同对A 企业发生效力,因 为个人独资企业中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3、 2015 年 3 月,某公务员甲出资15 万元,拟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取名为红星公司。假设后来该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因业务繁忙,便聘请朋友乙负责事务管理,同时规定,凡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2 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经甲同意。6 月,乙未经甲同意,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与善意第三人丙签订了购入3 万元价值货物的合同。2015 年 10 月,因企业连续亏损,甲解散了个人独资企业。2015 年 12 月,丙要求甲偿还在企业存续期间所欠其货款1 万元。甲以企业已解散为由,拒绝偿还债务。请问:(1) 该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过程中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要求?(2) 乙与丙签订的购入3 万元价值货物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3) 甲以个人独资企业已解散为由拒不还款,其行为是否正确?为什么?分析:(1) 不符合法律要求之处有:①甲不能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法律规定,公务员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②企业名称中不能有“公司”字样。法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关于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企业名称应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 “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2) 乙与丙签订的合同有效。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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