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合同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甲方:住所地:邮编:法定代表人:乙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住所地:邮编:法定代表人:根据《武汉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及《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以下简称“经营权”)有偿出让事宜签订合同如下: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一条 甲方依法给予乙方经营权 辆 , 经 营 权 证 号从 至
经营权的期限为八年,经营权期限从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2024 年 12 月 31 止
第二条 经营权有偿出让金为每辆每年 6400 元
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共应向甲方缴纳经营权有偿出让金总计 元(人民币大写 )
具体缴纳期限和金额如下:2006 年 4 月 30 日之前,缴纳年度经营权有偿出让金 ; 2007 年 4 月 30 日之前,缴纳年度经营权有偿出让金 ; 2008 年 4 月 30 日之前,缴纳年度经营权有偿出让金 ;2009 年 4 月 30 日之前,缴纳年度经营权有偿出让金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10 年 4 月 30 日之前,缴纳年度经营权有偿出让金 ;2011 年 4 月 30 日之前,缴纳年度经营权有偿出让金 ;2012 年 4 月 30 日之前,缴纳年度经营权有偿出让金 ;2013 年 4 月 30 日之前,缴纳年度经营权有偿出让金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 1、依法履行行业管理职责,法律规范和监督乙方的经营行为,并对乙方的各种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
2、在经营权有效期内,甲方对乙方实行乘客满意度测评和质量信誉考核制度,并实行相应制约措施
3、根据国家规定制定,发布企业向驾驶员收取的承包费项目,督促乙方遵守行业协会的章程、切实履行行规行约
4、根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