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管理工作,进一步推动公司分包合同管理程序化、标准化、法律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分包合同,是指为工程施工分包所签订的合同,包括工程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工程分包合同是指公司承包工程后,将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及能力的企业承担所签订的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是指公司承包工程后,将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及能力的其他企业或合法组织完成所签订的合同。 第三条 中标方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一周内,由公司经营部牵头组织与分包方商谈并签定分包合同。分包方若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书的报价、承诺,提出不合理的要求或放弃中标时,应视为首先违约,公司有权否定中标,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追索赔偿。第四条 分包合同条款主要依据招标文件及分包方的投标报价、承诺及公司相关文件规定确定,必须载明标的、价款、期限、安全及质量要求、双方义务、违约责任、纠纷解决方式。第五条 分包合同生效之后,项目部方能允许分包方实际履行合同,严禁与分包方不签合同或先干后签合同。 第六条 分包方进场后,项目部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分包方进行分包合同交底,主要内容有: (一)与业主签订主合同的要求,国家的相关法律与法规。 (二)施工分包项目的进度、质量、环保、安全、文明施工等要求; (三)公司及项目部与施工分包相关的制度与规定。第七 条 项目部应根据分包合同对分包方的资源投入进行检查,投入不足的要限期增加;要加强分包方施工部位的协调,对出现的外部问题应及时解决;对分包方的施工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延误工期,予以警告后仍无力补救而有可能导致总体工期拖后的,应追究违约责任直至清退。 第八条 项目部应要求分包方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签订质量责任书,编制并实施质量计划;分包方应根据相关验收标准对施工项目进行自检,确认合格后报请项目部组织复检;项目部对分包方负责施工的产品,应建立长效监督检查机制;对重复出现不合格品的人员必须予以清退。 第九条 分包方应建立健全安全及环保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环保管理人员,签订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书,加强对分包项目的安全和环保管理;建立各项安全及环保规章制度,并保证制度落实到位;分包方应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进行施工安全交底,特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