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常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示范文本)甲方(物业管理企业)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 传 真: 乙方(购房人): 国籍: 性别: 出生年月: 住所地址: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丙方(房地产开发企业)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 传 真: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物业名称: ;地 址: ;该房屋为 (住宅/商业用房/写字楼等),坐落在 幢 单元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购房合同编号为 。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甲、乙、丙三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本协议。第一条 在本物业区域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由丙方委托甲方负责本区域的前期物业管理工作。甲方设立专门机构,并委派有岗位资格证书的人员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甲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一)物业共用部位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二)物业管理区域内日常环境卫生、绿化管理; (三)协助管理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安全防范、消防、交通等事项;(四)物业装饰装修的安全性能、垃圾清运等管理服务;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五)应业主要求进行的室内特约维修服务;(六)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七)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具体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第二条 乙方可委托甲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第三条 前期物业服务费标准为: 元/平方米.月,电梯运行维护费标准为: 元/平方米.月,其他物业共用设施设备运行费用按其实际发生的成本由乙方向甲方均摊交纳。上述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第四条 乙方同意从 (具体日期)起开始向甲方交纳物业服务费和电梯运行维护费,从起始交费日起,物业服务费用和电梯运行维护费用按 (年/半年/季/月)预交,在 (每次交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其他物业共用设施设备运行费用按 (年/半年/季/月)结算一次。乙方将物业出租给他人使用,并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及设施设备运行费用的,从其约定,乙方负连带交纳责任。乙方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乙方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从起始交费日起,因丙方原因未按时将本物业交给乙方的,物业服务费用及设施设备运行费由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乙方办理入住手续后不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