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东区教发[2010]189号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局关于对全区民办学校(幼儿园)进行2010年年检的通知各中心校、各民办学校(幼儿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和《内江市教育局关于进行2009年学度全市民办学校办学情况检查的通知》,决定于2010年11月1日-11月26日对全区民办学校(幼儿园)进行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年检领导:全区成立年检领导小组:组长:张杰仕副组长:罗寿彬王永红安恩德袁弢成员:胡孝全刘彬唐崎王自康刘强刘莹李岱华李绍忠钟和刚张智坚二、年检对象:全区2009年年检的和中心校同意申请试办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幼儿园
三、年检方式、内容:11
年检主要采取到校(幼儿园)听(学校汇报)、看(实地考察)、问(召开师生座谈会进行问卷调查)、查(查阅档案资料)的方式
重点检查:对民办学校(幼儿园)的重点审核民办学校举办者的资质和办学资金来源、学校法人与组织形式和决策机构、学校章程和办学宗旨、学校资产和财务管理,以及学校的办学层次、教学设施配置、师资队伍配置和教育教学管理、安全工作等要素,是否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要求
根据《东兴区民办学校年度检查评估细则》(见附件二、三、四)进行复查评审
2、所有校(幼儿园)年检时必须交验变更的银行账号、本人房产证,交验与学生签订的就学合同,交验所购买的保险发票
民办职业学校还必须交《2009年财务审计报告》,最新的《收费许可证》《内江市民办学校(教育机构)年度检查登记表》缺一样年检都为不合格,并取消办学资格
3、根椐《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十八条有关规定,对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的学校财务收支、财产状况制作年度会计报告并委托会计师事所依法进行审计,出据审计报告
财务会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明细表、固定资产明细表、专用基金变动情况表等
财务会计报告应明确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