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保密协议甲方:南宁市极速广告有限公司乙方:为保护本公司各项商业秘密,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和合法权益,法律规范竞业限制,依据我国《劳动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国家科委《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及极速广告《员工规章制度》中《保密制度》,经协商公司与乙方签定保密协议书,作保密承诺如下:一、属于保密范围的机密信息有:1.与公司经营有关的客户、技术、管理等其他信息。2.有关公司的赢利、价格、经营策略、商务谈判、客户资料、投资及财务数据、组织机构、业务拓展、经营计划、数据库资料、应用软件等。3.员工的薪资及各种津帖补助情况。4.公司的各项讨论报告、策划文案、图片资料等。二、资料来源包括:1.在经营活动中制造、生成、收集或使用的与公司目前或未来业务有关的任何资料;2.员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代表公司由本人或本人参加发明、提议、设计等产生出来的方案、资料,包括已经公开和尚未公开的资料。三、乙方在任职期间,甲方每月支付乙方保密津贴 (含在岗位津贴中)。四、乙方对在本职工作中直接或间接涉及到的技术机密和经营信息,不得擅自向公司以外人员泄露,保证不向与该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无关的本公司人员泄露。五、凡因被解聘或辞职离开公司,一年内(凡未经公司同意,擅自离职的,两年内)不得利用自己在任职期间直接或间接涉及到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公司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六、在劳动合同解除后,若流动进入其他单位工作,需要利用属于公司的技术成果从事技术创新的,乙方必须向公司书面报告,由公司书面同意并支付由公司决定的技术成果使用费。七、在任职期内,凡发现其他员工泄露或非法使用本公司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的行为,乙方必须及时如实地向总经理、人事部报告。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八、在任职期间,凡执行公司交付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工作成果,该成果的所有权归公司所有。未经公司许可,我不复制,不擅自将技术成果资料带离公司。九、在任职期间,凡发表与职务有关论文,必须事前将论文稿件送交人事部审核,若论文涉及公司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公司有权予以删除或进行必要的修改。十、凡乙方在公司担任经理或部门主管的,均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所任公司同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