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广告与企划委托合同书甲方:常州宏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9-6588928 乙方:深圳市风火广告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1-54894988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为“御城”(下称项目)的整合推广提供全程的广告与企划服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一、服务内容:详见附件一二、服务期限:本合同自 2006 年 12 月 15 日至 2007 年 12 月 15 日止,为 12 个月服务期;服务时间到期后,双方协商签续约合同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1、 专门成立项目小组,小组整体服务于甲方,人员名单见附件二
2、 乙方对于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所得知的甲方的一切业务信息和资料(包括在本合同谈判过程中所获得的所有甲方信息和资料)及乙方提供的创意、设计等相关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3、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策划的各种现场促销活动及公关活动
4、 乙方对甲方的付款需支付深圳市地税局认可的深圳市本地发票
5、 乙方有权在乙方设计策划的所有平面、户外、影视作品(如有相关合作单位)上标注“整合推广:风火广告”LOGO 字样,并排在进展商、代理商之后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1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乙方提交的书面工作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或在策划思路不变的情况下要求重新提供方案 (合理要求),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
甲方及时审定,整合乙方提交的各类策略方案、文案、图片等
甲方在确认乙方提交的各类策略方案、文案、图片等工作时,需指派专人负责传达甲方的意见、建议及签字确认
在重大工作上,甲方需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所有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为乙方宣传推广此项目提供必要的资料及信息
在乙方尽职尽责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为保证乙方工作正常运转,甲方按双方约定支付相关费用